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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申請:4.請問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團體視聽室如何租借?

  • 發布單位:文化局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方式一:
可從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分類文化局演藝廳下載-
桃園館場地租借方式和場地技術資料
已包含場館的設備資料和各申請表、收費方式、流程等。

本國合法立案之演藝團隊、人民團體、經紀公司、文化事業機構、文教基金會、有關機關學校或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文化局提出申請:
(一)文化局展演場地使用申請表。
(二)個人檢附身分證影本;其餘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
(三)活動企劃書;其活動內容須符合展演場地使用功能。

方式二:
桃園演藝廳、團體視聽室租借可至桃園市線上申辦整合系統進行辦理
網址如下:
http://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01list.jsp?type=01&Unit=376432801E_4&ONLIN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