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須配合晚間及假日上班)
三、上班日期:錄取簽准後,正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四、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5年7月23日(四)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設施科-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03-3322592#8033。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5年7月29日(三)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5年8月3日(一)上午9時20分至本局一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薪資及僱用期間:五等約僱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8,948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6年3月底)。
五、報名應繳左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資料甄選後,恕不退還):
(一)本局甄選簡歷報名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二)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符合資格條件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如具備汽(機)車駕照者,請附影本1份。
(以上文件請以電腦打字並以A4紙張影印,迴紋針夾好,請勿裝訂)
六、甄選結果: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