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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業務助理1名(B職缺)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聯絡人電話:03-3322592#8033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無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職系: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有效日期起:115-07-31
  • 有效日期迄:115-08-11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文化資產、建築、文史哲、教育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大學(含)以上學歷或具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2.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3.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 工作項目:

    1.文化資產個案資料更新維護、數位建置管理60%。

    2.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及教育推廣3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聯絡資訊:03-3322592分機8033
詳細內容


二、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須配合晚間及假日上班)


三、 上班日期:錄取簽准後,正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四、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5年8月11日(二)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B-文化資產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5年8月14日(五)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5年8月18日(二)下午1時5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 


五、 報名應繳左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 本局甄選報名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二)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相關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 職缺B如屬「具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請附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1份。

(五)如具備汽(機)車駕照者,請附影本1份。

    (以上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迴紋針夾好,請勿裝訂)


六、 甄選結果: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