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澎湖縣政府「114年下半年演藝活動徵選審查」案(2/28截止)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案主要受理114年7月至12月在澎湖縣辦理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8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表件
請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所屬澎湖縣演藝廳網站下載運用
https://hall.phhcc.gov.tw/home.jsp?id=4&act=view&dataserno=201507080001
(澎湖縣演藝廳網站>書表下載>演藝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及表單項下)
免備文寄至本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收,請依式填寫並請檢附申請表、計畫書1式2份,信封請加註「申請演藝活動徵選審查」電子檔案(請參閱上開要點第八點規定)等資料,E-MAIL至本府文化局承辦人員陳小姐信箱(fs36160@phhcc.penghu.gov.tw)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