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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基隆市政府辦理府114年度「獎勵影視製作補助」

  • 發布單位:文創影視科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基隆市政府為鼓勵影視業者取景拍攝影片,行銷本市優質形象,特辦理旨揭補助。

補助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參附件:

(一)補助經費:全案預算係新臺幣(以下同)800萬元,每部最高係300萬元。

(二)申請期程:114年1月15日至114年3月14日。

(三)申請資格:

1、依法登記之電視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特效製作業、動畫影片製作業。

2、經許可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他類頻道供應事業、紀錄片類、電視電影類、電視動畫類之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電視節目製作業。

(四)申請程序:

1、企劃書及相關申請文件、附件資料各1式10份,均以A4紙張直式橫書缮打、雙面影印,並於左側簡易裝訂成冊。

2、備文以專用封面並以掛號信函送本府。

3、請提供電子檔逕寄:2910@klcg.com.tw,並來電(02-24201122分機2911)確認,始完成申請流程。

(五)審查方式:初審由基隆市影視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進行書面內容審查;複審由委員會召開複審評審會議,申請者應到場簡報。

*補助資訊及相關附件亦將於本府協拍網站「隆來拍電影」(https://keelung-camera.tw/zh-TW)公告周知,歡迎下載運用。

聯絡人:李宇文 0224201122 分機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