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展覽申請徵件時間、檔期及空間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11月6日止。
(二)受理申請檔期:116年3月至10月上旬,每檔期以1至5個月為原則。
(三)受理申請場地(均位於新北市淡水區):
- 滬尾礮臺(中正路一段6巷34-1號)。
-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真理街15號)。
- 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中正路8巷9號)。
- 淡水木下靜涯舊居(三民街2巷2號)。
(四) 詳細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該館官網活動公告頁面下載使用(https://www.tshs.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