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受理116年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截止,歡迎踴躍投件。
依據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說明 :
一、本次公告辦理116年本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6年1月2日至116月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難受理。
二、有關本案申請書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本局網站(www.tyccc.gov.tw )→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寫計畫提交申請;得採電子及書面申請,如以書面本案補助者,請寄送資料至本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並於信封註明「116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補助申請」。
三、補助申請採下列方式收件
(一)電子收件 : 桃園e指通(點選可連結)
(二)紙本收件 : 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以郵戳為憑)
註 : 為節能減碳,建議以電子方式投遞,另影音資料請提供雲端連結或上傳youtube,並請開放權限。
四、本局受理收件後,將擇期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五、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展演藝術科羅一萍小姐:03-3322592轉8303。
👉👉👉申請說明及演藝廳補助表單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