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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密維護 錦囊「駐外機構資訊保密之道」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前言
駐外機構為我國外交打拼的最前線,其工作環節容易受 到敵對勢力的刺探、蒐集,且隨著資訊科技日新月異,網路 上的駭客攻擊手法也不斷翻新,部分駐外機構屢遭網路駭客 惡意攻擊,蒐集公務機密資料或侵擾其行政運作,網路安全 與資安管理面臨嚴峻的挑戰。若相關人員未能提高警覺,極 易因疏忽而洩漏相關資訊,加上事後追查不易,致使機敏資 料外洩時有所聞。 任何一個能夠上網的裝置或電腦,都很容易被網路上的 惡意活動影響,因此,駐外機構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資訊安 全規定,以降低資通安全威脅,提高電腦資訊使用風險承受 能力,並妥善使用公務電腦,避免機敏資料外洩,以確保國 家安全及利益,實為駐外機構資訊機密維護的重要課題。

案例摘要
駐○○代表處○○組所屬電腦於非上班時間,發生大量資 訊封包傳送至外部特定電腦情事,經查係該組乙類雇員林 ○○使用之外網電腦及實體隔離電腦。據瞭解林員以更新 電腦病毒碼為由,私自將內網連接外網電腦,傳送大量資 訊封包至外部特定電腦,有洩密之虞。林員所使用之 2 臺 電腦硬碟,經查共計 26 件機敏資料外洩,違反資訊安全規 2 定情節嚴重。案經○○委員會召開專案小組會議,決議將 林員解聘。

問題分析
系統遭入侵:未經授權之使用人(駭客)入侵資訊系統進 行攻擊、竊取或竄改資料等非法破壞情事。例如,「社交工 程」(Social engineering)郵件設計愈來愈精巧可信,不 知情的收儲,一旦開啟郵件附件,或點擊郵件內的惡意網 站連結,任何一個動作都會讓電腦感染病毒。 未落實資訊安全規定: 一、隔離電腦未落實隔絕於網際網路之外,專用於公務 作 業。 二、個人電腦之使用者識別碼及密碼,未妥善保存或交付他 人使用,及未定期更換。 三、機敏資料存放在對外開放的資訊系統中。 四、隔離電腦未以人工更新防毒程式病毒碼。 五、非經權責主管核准,個人電腦擅自下載軟體或變更硬體 規格。 六、遇有資安異常事件發生,未即時向資訊單位反映處理。 維護措施不足: 一、可攜式設備或媒體(如筆記型電腦、行動硬碟、隨身碟 等)應妥為保管,非因公務需要並經主管核准,不得攜 出辦公處所,攜回時應進行掃毒或系統還原。 二、對於電腦發生異常情事,未有警示系統,俾及時採取有 效的防範措施。 三、重要機敏檔案之備份媒體,未嚴密管制或由專人管制。 3 稽核功能不彰:未依機關資訊安全環境,實施資訊稽核, 致未能即時發現缺失。 使用人違規使用:經授權之使用人明知違規而使用,致系 統資料外洩等情事。

策進作為
網路流量監控、分析及管制: 為防範系統遭駭客入侵,防火牆建置後,網管人員應隨時對 資訊網路進行流量監控、分析及管制,俾利及時因應處理。 加強教育宣導: 辦理駐外人員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建立正確的資安共識,以 避免發生違規使用電腦及公務資訊之情事,其宣導重點如下 : 一、隔離電腦應隔絕網際網路並專用於公務作業,禁止私接 ;上網電腦連接網際網路並專用於上網瀏覽資訊或收發 一般電子郵件。兩者不得混用,並於電腦設備明顯處張 貼區別用途之識別標籤。 二、隔離電腦變更用途為上網電腦或上網電腦變更用途為 隔離電腦時,須先將電腦硬碟格式化、重新安裝作業系 統。 三、資料之加解密須在隔離電腦進行。 四、嚴禁安裝使用 P2P 點對點分享軟體。 五、禁止下載安裝或使用未經授權來路不明之軟體。 六、避免開啟來路不明的電子郵件及檔案,以避免駭客病毒 入侵。 七、上網電腦禁止瀏覽非法或機關所限制之網站。 4 八、電腦應避免 24 小時開機,不使用時即關機或離線。 九、機密性或敏感性資料須以主管機關認可之加密機制加 密後儲存於光碟、磁片、外接式硬碟等可攜性媒體或隔 離電腦硬碟中,並予以妥善保存。 十、禁止使用上網電腦處理機密性或敏感性公務。 落實機關資訊安全稽核: 為機先發掘資安漏洞,同時檢視駐外機構人員實際執行保密 情形,各駐外館處應定期、不定期或遇有重大洩密案件之虞 時,執行資安稽核或保密檢查,除改善缺失漏洞並提高防火 牆功能以防駭客入侵外,同時據以檢討策進,以建立同仁機 密資訊維護的正確認知。

結語

駐外機構資訊機密維護工作,是否落實,攸關國家安 全及利益,為確保資訊機密的安全,除了必要的資訊安全機 制外,最重要的還是需要使用者的保密素養,因為資訊的掌 握者、運用者都是「人」,唯有「人」對於資訊安全與保密 工作能夠做好,才是維護資訊機密的根本之道;再者,唯有 使用者都具備健全的觀念與知識,體認資訊機密安全的重要 性,資訊安全政策才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