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6年度區公所社區總體營造實施計畫
發布單位:
文化發展科
分 類:
文化發展科
發布日期:
111-06-30
截止日期:
112-06-29
詳細內容:
1、計畫目的: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本市社區營造長期發展,逐步落實行政社造化理念,推動區公所成為該區的「區域型社造中心計畫」或「地方知識學習中心」,發揮輔導、培訓、陪伴功能,與轄內社區、在地組織、學習機構、青年、黃金人口及議題社群等建立互動互助機制,讓社造資源有效率分享串連,展現區公所在地經營、即時支援的效益,以達社區總體營造永續發展之目的,特訂定本計畫。
2、計畫依據: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文化部計畫)」辦理。
3、提案對象:本市各區公所
4、計畫期程:本計畫期程自111年至116年,分三期提案,每期提案以2年進行規劃。
5、提案類型及額度:
(1)區域型社區營造中心
(2)地方知識學習中心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本市社區營造長期發展,逐步落實行政社造化理念,推動區公所成為該區的「區域型社造中心計畫」或「地方知識學習中心」,發揮輔導、培訓、陪伴功能,與轄內社區、在地組織、學習機構、青年、黃金人口及議題社群等建立互動互助機制,讓社造資源有效率分享串連,展現區公所在地經營、即時支援的效益,以達社區總體營造永續發展之目的,特訂定本計畫。
2、計畫依據: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文化部計畫)」辦理。
3、提案對象:本市各區公所
4、計畫期程:本計畫期程自111年至116年,分三期提案,每期提案以2年進行規劃。
5、提案類型及額度:
(1)區域型社區營造中心
(2)地方知識學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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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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