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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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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樟腦寮協和磚廠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歷史建築
發布日期:
110-09-29
詳細內容:
主旨:公告登錄「龜山樟腦寮協和磚廠」為本市歷史建築。

依據: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
二、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
110年7月16日「桃園市110年度第3次文化資產(第一類組)審議會」會議決議事項。

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龜山樟腦寮協和磚廠。
二、種類:產業及其他設施。
三、位置或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688號(A7捷運站2號出口後方)
四、歷史建築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一)地號:龜山區善捷段519-1(部分)、519-6、519-7、519-8、519-9、519-10、 519-11、519-12、520-1及726(部分)、726-1(部分)、 726-3 (部分)地號。
(二)土地保存範圍及面積:龜山區善捷段519-1(部分)、519-6、519-7、519-8、519-9、519-10、 519-11、519-12、520-1及726(部分)、726-1(部分)、 726-3 (部分)地號,如附圖所示橘色線區域,面積約2,974.03平方公尺。
(三)歷史建築本體及面積:八卦窯488.73平方公尺、煙囪4.04平方公尺,共492.77平方公尺。

五、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 樟腦寮地區過去磚窯林立,因開發多已拆除,此為桃園地區唯一保存局部原貌而深具在地產業發展代表性的八卦窯建築,見證桃園磚窯產業發展過程。
   2. 八卦窯採分段式輪燒特色的窯爐结構,具磚窯建築技術史價值。
(二)法令依據:符合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最後更新日期:1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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