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迴龍寺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歷史建築
發布日期:
112-01-30
詳細內容:
主旨:公告登錄「龜山迴龍寺」為本市歷史建築。
依據: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
二、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
三、111年9月16日「桃園市111年度第4次文化資產(第一類組)審議會」會議決議事項。
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龜山迴龍寺。
二、種類:寺廟。
三、位置或地址: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8號。
四、歷史建築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詳如附件):
(一)地號:龜山區迴龍段353(部分)、354地號。
(二)土地保存範圍及面積:龜山區迴龍段353(部分)、354地號,如附圖所示紅線所圍區域,土地面積約1,116.23平方公尺。
(三)歷史建築本體及面積:大殿、大殿後側簷廊、拜亭(不包含後期增設之鋁門窗)、左一廂房、右一廂房、左一前後過水廊、右一前後過水廊、大殿及廂房與過水廊圍塑的天井之屋頂水平投影面積,如附圖所示虛線所圍灰色區域,共約447.54平方公尺。
五、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地方人士協助建廟,並於1927年經地方仕紳及凌雲禪寺協助,成為臨濟宗連絡寺廟,獲日治時期天皇頒御尊牌,為臺灣民間信仰加入佛教系統代表,深具歷史價值。
2、創建於道光年間,重建於日治時期,為傳統臺灣建築與日式、洋式建築折衷式樣,反映日治時期宗教發展所擁有之彩繪及建築工法,具地區性宗教建築特色。
3、大殿天花板內棟架保留早期原始彩繪,大殿門神為傳統彩繪匠師潘岳雄作品,以佛教四大天王為題材,畫工細緻,具民間藝術特色。
4、大殿、拜殿屋架採抬梁式傳統廟宇工法,大殿受到日本文化影響施以「折上天井」,左右廂房採日式蕊壁構造,反映日治時期地方寺廟受日本佛教文化的影響,為臺灣傳統與日治構造作法之折衷表現,具建築史、技術史之價值。
(二)法令依據:符合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依據: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
二、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
三、111年9月16日「桃園市111年度第4次文化資產(第一類組)審議會」會議決議事項。
公告事項:
一、歷史建築名稱:龜山迴龍寺。
二、種類:寺廟。
三、位置或地址: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8號。
四、歷史建築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詳如附件):
(一)地號:龜山區迴龍段353(部分)、354地號。
(二)土地保存範圍及面積:龜山區迴龍段353(部分)、354地號,如附圖所示紅線所圍區域,土地面積約1,116.23平方公尺。
(三)歷史建築本體及面積:大殿、大殿後側簷廊、拜亭(不包含後期增設之鋁門窗)、左一廂房、右一廂房、左一前後過水廊、右一前後過水廊、大殿及廂房與過水廊圍塑的天井之屋頂水平投影面積,如附圖所示虛線所圍灰色區域,共約447.54平方公尺。
五、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地方人士協助建廟,並於1927年經地方仕紳及凌雲禪寺協助,成為臨濟宗連絡寺廟,獲日治時期天皇頒御尊牌,為臺灣民間信仰加入佛教系統代表,深具歷史價值。
2、創建於道光年間,重建於日治時期,為傳統臺灣建築與日式、洋式建築折衷式樣,反映日治時期宗教發展所擁有之彩繪及建築工法,具地區性宗教建築特色。
3、大殿天花板內棟架保留早期原始彩繪,大殿門神為傳統彩繪匠師潘岳雄作品,以佛教四大天王為題材,畫工細緻,具民間藝術特色。
4、大殿、拜殿屋架採抬梁式傳統廟宇工法,大殿受到日本文化影響施以「折上天井」,左右廂房採日式蕊壁構造,反映日治時期地方寺廟受日本佛教文化的影響,為臺灣傳統與日治構造作法之折衷表現,具建築史、技術史之價值。
(二)法令依據:符合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最後更新日期:1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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