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山歌」保存者賴碧霞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傳統表演藝術
發布日期:
104-12-07
詳細內容:
文資法第14條古蹟指定類別:國定
文資法施行細則第2條公告類別:傳統表演藝術
登錄理由:
(一)本案經「桃園縣傳統表演藝術無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具「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所稱之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
(二)賴碧霞女士為目前國內客家山歌代表指標性人物,具全國知名度,擅長各類型客家山歌演唱,唱腔婉轉細膩,對於客家山歌紀錄傳承及創新不遺餘力,在台灣歷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賴碧霞字17歲(1948)起,陸續向官羅成、賴庭漢、蘇萬松等人拜師學唱客家山歌。最初,她四處打聽誰會演唱客家民謠,才找機會拜他為師。官羅成的專長為客家八音,也通曉客家山歌的音韻,向官羅成學會各色小調的音韻及唱腔。
賴庭漢為採茶戲班前場演員,曾經主演過三腳採茶戲,能背頌各種歌詞。由於賴庭漢不識字,在教學上僅能透過口授,由賴碧霞將小調唱辭以日文拼音方式紀錄保存,再下山請教漢文老師,陸續將賴庭漢所傳授的客家小調歌詞,如(打海棠)、(送金釵)、(思戀歌)、(苦裡娘)、(初一朝)、(撐船歌)等唱辭,翻譯整理中文歌詞。
經由官羅成、賴庭漢兩位老師的教導後,賴碧霞對客家山歌興趣更顯濃厚。但由於山歌歌詞難尋,於是她開始四處採集山歌歌詞,投入採集山歌的田野工作。
所在地址:
中壢區
最後更新日期:1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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