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
分 類: |
轉知訊息 |
發布日期: |
108-04-11 |
詳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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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臺東縣街頭藝人認證審查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間:108年5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 二、認證時間: (一)表演藝術類:108年9月1日(日) 9:00~12:00 (二)視覺/工藝藝術類:108年9月1日(日) 14:00~17:00 三、認證地點:臺東縣藝文中心廣場 四、報名資格: (一)年滿16歲以上(未滿18歲,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本國或外國個人或10人以下之團體。 (三)外籍人士或團體報名資格: 1.配偶為中華民國國籍人士,來臺依親者。 2.領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證者。 五、報名繳交資料: (一)個人報名表/團體報名表。 (二)郵局匯票200元 (三)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四)外籍人士:護照、簽證影本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證者。 六、報名費用:新臺幣200元整,以郵局匯票(抬頭:臺東縣政府)繳交,恕不收取現金,請連同申請文件一同掛號寄送,報名費一經繳交恕不退還。 七、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30),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報名文件至臺東市南京路25號【文化處表演藝術科】報名。 (二)通訊報名:填妥報名表後,以掛號寄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 蘇小姐」收,地址:95051臺東市南京路25號,信封並請註明「街頭藝人通訊報名」,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洽詢電話:089-32037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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