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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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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登錄「剪黏泥塑技術」為本市文化資產保存技術暨認定「徐明河」為保存者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傳統工藝
發布日期:
111-11-15
詳細內容:
壹、依據: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及第7條。

二、桃園市111年度第1次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審議會決議事項。

貳、公告事項:

一、名稱:剪黏泥塑技術。

二、類別:文化資產保存技術。

三、保存技術描述:剪黏及泥塑技術在臺淵源密不可分,就傳統建築裝飾的發展而言是常見的項目,其樣貌形態皆隨建物而變化,大多安置於廟頂燕尾、脊牌頭或屋牆壁堵上,臺灣的剪黏及泥塑歷經百年的演化以及數代傳承與各派融合,已發展出獨特的本土風格。本項技術所蘊含的工序與工法,兼具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價值,須計畫性地保留傳承,實為本市保存、修復、維護古蹟及歷史建築之傳統建築裝飾不可或缺之傳統技術。

四、保存者基本資料:
(一)保存者姓名:徐明河。
(二)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

五 、登錄與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剪黏及泥塑是傳統建築中不可或缺之裝飾藝術,是傳統漢人寺廟屋宇上重要裝飾表現形式,構成視覺記憶的焦點,早已成為本土特有的建築裝飾風格,是無可取代且須保存之技術。

2.桃園市有多處傳統廟宇、宗祠、宅第已指定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剪黏泥塑為保存、修復、維護之基本技術,對於有形文化資產之修復維護具有其重要性,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款:「有形文化資產之保存、修復、維護等工作不可或缺之傳統技術」。

3.本項保存技術須結合繪畫和造型技藝,製作工具大多為自創,為持續維持傳統技術,要具有實務操作工具製作、修理、以及熟稔材料之知能,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3款:「前二者傳統技術操作上必要工具之製作修理、或材料之生產製造之傳統技術及知識」。

4.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3款之登錄基準。

(二)認定理由:
1.徐明河師承著名的陶藝匠師姚自來,為洪坤福派的優良傳承者,從事臺北惠濟宮、保安宮等多個寺廟的剪黏泥塑修復工作,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的相關知識及執行程序,具有特定性工藝展現,其技藝為不可或缺之傳統技術,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充分掌握該項保存技術所需知識及執行程序」。

2.徐明河堅持傳統工序、工法及材料來修復各古蹟、歷史建築,具有修復臺灣北部、中部地區傳統寺廟、宗祠等文化資產的經驗及技法,且目前仍有案場施作,兼有多項如泥塑、剪粘、交趾陶等技術,具備持續執行之能力,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正確體現、執行該項保存技術之能力」。

3.徐明河在大學授課傳習剪黏泥塑技術已有多年,並從1998 年之後即以本項技術之保存、修復、傳承為主要職志,累積二十年教學經驗,近年在學校仍持續教學,具有傳習能力,並樂於將剪黏泥塑技術繼續傳承及公開,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傳習該項保存技術之溝通及輔導能力」。

4.桃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3款之保存者認定條件。
聯絡人 :
呂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624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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