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頭製作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傳統工藝
發布日期:
112-01-10
詳細內容:
主旨:登錄本市傳統工藝「獅頭製作」暨認定「葉佳水」為保存者。
項目名稱:獅頭製作。
類別:傳統工藝。
保存者之基本資料:
姓名:葉佳水。
所在地:桃園市龍潭區。
登錄理由: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款及第4條規定。
項目名稱:獅頭製作。
類別:傳統工藝。
保存者之基本資料:
姓名:葉佳水。
所在地:桃園市龍潭區。
登錄理由:
- 獅頭以傳統土模紙糊方式製作,主要六大工序為塑模、刻模、裱褙、整形、彩繪及裝飾,因舞獅活動需求因應而生,具有動靜觀瞻、民族民俗脈絡下的藝術表現形式及價值。
- 獅頭製作以傳統臺灣獅紙糊製作技藝為基礎,具流派特色。
- 葉佳水先生精通武獅演出之套路及儀禮動作而能延伸製作獅頭、五色獅被及三才、獅婆、大頭佛系列,對於獅頭製作的傳統工序、工料、工法等知識技藝有相當完整的理解,於製作獅頭上仍秉持著傳統土塑、紙糊等手路,同時在符合傳統式樣之上進行材料輕量等改良研發,其技藝及文化表現皆符合認定基準。
- 葉佳水先生成立武德堂聚英武館,開館授徒,其子傳承其技術,而後續也有徒孫傳承獅頭製作,並長年在桃園市內中小學推廣教學,葉佳水先生對該項傳統工藝傳習具高度意願。
- 葉佳水的獅頭製作技藝延續傳統施作的原則,嚴守武獅之儀禮禁忌、尺度與風俗信仰,同時也適度融合當地的文化符號及舞獅操作需求等考量,為文化脈絡下合宜的保存者人選。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款及第4條規定。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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