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旨:為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充實專業素養及提昇志工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特辦理文化類志工「特殊訓練」。
二、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四、 研習時間:
105年11/26(六)8:00~17:00,11/27(日)8:00~12:00
五、 研習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5樓團體視聽室,共有3場、95人參加。
六、 參加對象:桃園市文化類志工、文化局105年度招募志工及已完成基礎教育訓練且領有基礎結業證書之志工,名額120位,額滿截止。
七、 課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