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績優文化人士急難補助及慰問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藝術團體急難補助作業要點」自110年1月29日生效。另,原「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藝文急難救助作業要點」廢止。附「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績優文化人士急難補助及慰問作業要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藝術團體急難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