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於春節連假期間保持文化資產防救災警戒與整備工作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發布日期:
112-01-18
截止日期:
112-01-29
提供單位:
文化資產科
詳細內容: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2年1月18日文資蹟字第11210005062號函辦理。
二、春節連假將近,敬請本市有形文化資產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單位)於連假期間(112年1月20日至1月29日)保持文化資產防救災警戒與整備,如發生地震等突發重大災害或緊急事故,因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須及時成立,請配合本局與本市有形文化資產訪視巡查團隊(中原大學)等相關單位,依據「有形文化資產災害緊急通報配合事項」辦理通報及相關事宜。
三、檢附緊急通報相關資料如附檔。
二、春節連假將近,敬請本市有形文化資產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單位)於連假期間(112年1月20日至1月29日)保持文化資產防救災警戒與整備,如發生地震等突發重大災害或緊急事故,因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須及時成立,請配合本局與本市有形文化資產訪視巡查團隊(中原大學)等相關單位,依據「有形文化資產災害緊急通報配合事項」辦理通報及相關事宜。
三、檢附緊急通報相關資料如附檔。
聯絡人 :
張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592#8602
電子信箱:
10022126@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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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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