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之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業務之推動,特辦理本活動。
◎獎項:
一、團體獎項:績優學校獎、績優團體獎。
二、個人獎項:教學傑出獎、活動奉獻獎、終身成就獎。
◎推薦方式:
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
二、收件地點:欲報名者請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2份,寄(送)至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收,信封請加註「113年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
三、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雲端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
/1LSrhvUVsmP8B6XbwxJ2udkP98lTBpcxm?usp=sharing,依申請類別新增資料夾並將資料夾命名為「校名-職稱-姓名」。
四、本案聯絡人: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電話:03-3175755分機210或209。
五、檢附旨揭申請表件及注意事項各1份,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