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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

  • 發布單位:文化發展科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一、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 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 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 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規劃 113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轄 (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 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二、因應客語師資需求,本會將於113年3月23日(星期六)及 10月5日(星期六)各辦理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所屬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三、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轉知所轄 (屬),可依本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 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本會網站 (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 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查詢。
四、檢附「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