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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申請:2.街頭藝人如何申請?

  • 發布單位:文化局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街頭藝人的申請可至https://taobuskers.azurewebsites.net/Home/Index2或搜尋「桃園街頭藝人資訊平台」關鍵字,進入該網站後即可於線上進行申請,申請流程為會員登入 > 申請會員帳號 > 街頭藝人申請 > 申請街頭藝人(填完資料送出申請) > 街頭藝人資料完整確認(文化局/約5-7天) > 電子信箱寄發繳費通知單(文化局) > 繳納200元規費(不含繳納通路手續費) > 繳費後7-14天登入會員中心 > 街頭藝人證列印 > 持證向場地單位申請(展演場地空間介紹可查看)

所有關於街頭藝人的申請方式可至上方平台下載操作手冊。
相關問題皆可在路徑街頭藝人申請 > 申請流程Q&A項下查詢。
關於街頭藝人登記資格、展演應遵守規範可至線上資源下載「桃園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了解相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