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日常管理維護經費作業要點」辦理。二、113年度共計核定補助14處私有直轄市定古蹟、歷史建築之管理人(單位)辦理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不予補助1處。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日常管理維護經費作業要點」辦理。
二、113年度共計核定補助14處私有直轄市定古蹟、歷史建築之管理人(單位)辦理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不予補助1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