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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要點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桃園市文化藝術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要點」業經本局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以桃市文秘字第1080013988號令訂定發布施行,發布令及前揭要點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