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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眷村故事劇本」徵選活動開始囉!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下午5時截止,歡迎踴躍報名。

  • 發布單位:文創影視科
  • 聯絡人:李晨瑜
  • 聯絡人電話:03-3322592 #8711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一、活動宗旨:

    眷村為臺灣獨有文化,為傳承眷村文化所代表的珍貴意涵,中華民國眷村資源中心致力於眷村故事及文獻文本蒐集推廣,並結合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讓眷村故事與歷史記憶永續傳承,特此辦理「眷村故事劇本徵選計畫」,期將眷村故事以創新內容呈現。

二、 徵選說明:

    徵件以「舞台劇本」為創作形式以「眷村故事」為創作主題,需運用眷村文化元素,並可以在劇場空間演出為原則。

    眷村故事主題可參閱: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網站(可點下方連結)。

三、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 評審方式:

  (一)審查方式:

       由本單位邀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參賽者提送舞臺劇本進行審查,由評審小組依照各作品進行討論、評分。評審時若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二)評審名次:首獎1名、優等1名、佳作2名,共計4名。由評審小組依審查項目及標準進行評分,決定名次。

  (三)審查項目及標準:

     1.切符主題及內容之完整性(40%)

     2.舞臺劇本創新度(30%)

     3.計畫可行性及合理性(20%)

     4.與演出空間環境結合程度(10%)

五、 獎勵方式:

  (一)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30萬元,獎狀1只,獎盃1座。

  (二)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狀1只,獎盃1座。

  (三)佳作2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1只,獎盃1座。
(所有得獎獎金應依中華民國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除所得稅。)

六、 徵選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並同意遵循本徵件辦法規範者皆可報名。徵選作品如係二人以上共同創作,應以團體方式報名。

  (二)限1人或1團體參賽1件。

七、報名方式:

   報名表及徵選相關資訊請於附件下載一律以網路郵件寄送,不提供現場紙本索取

   可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看最新消息)。

   歡迎喜愛舞台劇本創作者,踴躍報名參加!

八、活動相關資訊:  

洽詢免付費專線:0800-784666 分機13 

聯絡人: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