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收件時間為110年7月1日(四)起至110年7月30日(五)下午5時止(以申請案電子檔寄達該局 承辦人電子信箱時間為準)。二、相關表件請至台中市政府新聞局官網下載(https://www.news.taichung.gov.tw/1225485/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