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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客語口譯服務宣傳文宣資料,請各級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踴躍申辦

  • 發布單位:文化發展科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一、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客委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
二、「109至110年客語口譯服務實施計畫」及文宣資料供參,各單位如有需求,請於活動前1個月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 dYibLtKrMJi5t1V49)線上申請,申請期程至110年5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