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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市定古蹟『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古蹟保存計畫」,自即日實施。

  • 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 聯絡人: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聯絡人電話:3322592#8600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公告「桃園市市定古蹟『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古蹟保存計畫」,自即日實施。

依據: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7條、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桃園市市定古蹟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古蹟保存計畫書。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本府文化局、大園區公所及蘆竹區公所公布欄。
(二)網路:本府及文化局網站之公告事項。
(三)登報:刊登於本府公報及聯合報。

三、旨揭計畫書可於本府文化局、大園區公所及蘆竹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