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文化部公告:預告「電影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預告終止日 111-06-20)

  • 發布單位:文創影視科
  • 資料提供單位:文化局

該修正草案說明如下:

  • 旨揭修正草案業預告於111年04月20日完成發布,公告截止日期為111年06月20日,本次修正主要為活絡我國電影市場及保障國產電影片宣傳空間,及配合電影產業現況發展及實務作業需要,修正電影片映演業映演廣告片之時間及其限制,以促進電影消費量能,並提高國產電影片宣傳力度,爰擬具本次修正草案。
  • 電影院作為最大電影市場通路,並提供具多元觀影體驗場域,為國人重要日常文化消費管道,然因COVID-19疫情影響及OTT平台崛起,加上近來電影院與OTT同步上映之影片映演商業模式衝擊,已造成票房嚴重下滑,部分電影院停業,長遠恐導致電影消費市場萎縮,又考量電影片審議分級數量逐年成長,自104年計有679部,即使109、110年因受疫情衝擊嚴重影響,然105年至110年之年均數量仍達805部,倘以一年52週計,平均每週約增近2至3部電影。
  • 本次修正草案將電影院映演廣告片時間從現行的上限9分鐘延長至上限12分鐘,以緩解目前電影片量大幅成長下,預告片宣傳空間不足之窘境,並兼顧不同觀影消費者之權益;同時訂有要求映演廣告片時間逾九分鐘者,電影片之廣告片時間不得少於所逾時間,且國產電影片之廣告片映演數量不得少於一部之規定,可避免增加放映之時間用於非電影預告片之商業廣告,並保障國產電影預告片之映演空間。
  • 對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請於公告截止日期內提送本部,本修正草案另載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亦可於該網站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