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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協助影視拍攝與發展中心 Taoyuan Culture Foundation Film Assistance and Development Center


將桃園市打造成為一個友善影視拍攝環境的城市是 「協助影視拍攝與發展中心」的核心使命。協拍中心試圖發展出專業完善的拍片服務平台,一方面媒合桃園市各種拍攝所需的資源,提供國內外影視工作者在桃園市進行影視拍攝;另一方面,也讓影視相關產業能夠投資桃園,選擇桃園成為影視產業發展的基地。


地址: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00號4樓

電話:(03) 336-8785

傳真:(03) 333-4318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動在地影視產業發展,自102年起每年持續辦理「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計畫,鼓勵優質影視創作於桃園取景拍攝,提供影視補助、拍攝協助與行政支援,協助影視團隊順利完成作品。補助類型涵蓋電影長片、電影短片、電視節目、紀錄片與動畫片等,期盼透過影像述說城市故事,提升桃園城市能見度與文化多樣性。歡迎有志於影視創作的團隊踴躍申請,與桃園攜手打造豐富多元的影視作品。


一、公告事項:

補助項目:電影劇情長片、電視影集、短片、電視電影、紀錄片、動畫片等。

資格條件:本要點所稱影視業者。

審查方式:申請案經受理後,由審查小組依本要點進行書面內容初審。初審完畢後,由本局通知進入複審之申請案,於召開複審評審會議時到場簡報。申請案複審通過者,應於指定限期內依據核定內容函送修正補件並辦理後續簽約事宜,本局得視情形於簽約前通知業者進行議約。

補助金額上限:300萬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000萬元。

徵件時間:請依照該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之活動訊息公告時間為準。

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


二、申請時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未主動據實揭露身分關係者,處新臺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三、檢附「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電話:(03) 332-2592#8713

傳真:(03) 333-3266


桃園城市紀錄片


        為培養桃園在地紀錄片人才,本局辦理桃園城市紀錄片徵選基礎及進階培訓課程暨監製工作坊,邀集國內資深紀錄片創作者,組成堅強師資團隊,進行指導與教學,為有志從事桃園城市映像紀錄之工作者,啟發創作思維並傳承攝製經驗,讓學員在培訓過程中面對反省、關懷及批判等心理反饋,也必須對於拍攝的素材有所取捨,再搭配剪接、旁白、對話、音樂等,讓影像「說故事」、讓鏡頭產生影像的張力,並且讓觀眾能看得懂、反思,進而改變認知開發各式在地素材與多元議題,持續累積桃園城市蛻變之紀實影像紀錄,期望激盪出桃園城市紀錄片創作更多的可行性及未來性。


  另為了將桃園紀錄片多年累積的成果推廣至各地,拓展紀錄片活動,將透過桃園城市紀錄片影展、社區巡迴放映等活動,邀請市民一同參與,藉此達成紀錄片交流,並同時瞭解紀錄片趨勢與現況。